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文件清理工作的有關要求,江蘇省國家稅務局對稅收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現將新一批《全文廢止或失效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廢止或失效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
江蘇省國家稅務局
2017年7月25日
全文廢止或失效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
序號標題發文日期文號備注1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推行辦稅公開工作的意見》的通知2007年4月23日蘇國稅發〔2007〕70號全文廢止2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企業評審以及出口貨物退(免)稅有關事項的通知》的通知2010年8月2日蘇國稅函〔2010〕249號全文失效
關于《江蘇省國家稅務局關于公布一批全文廢止或失效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的公告》的解讀
近日,江蘇省國家稅務局印發了《江蘇省國家稅務局關于公布一批全文廢止或失效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的公告》(江蘇省國家稅務局公告2017年第2號,以下簡稱《公告》)。現解讀如下:
一、主要背景
2017年初,國家稅務總局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部門規章和文件清理工作的有關要求,對國家稅務總局制定的稅收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于1月22日公布了《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公布一批全文廢止和部分條款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號)。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文件清理工作的有關要求,江蘇省國家稅務局對稅收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清理結果經江蘇省國家稅務局2017年度第二次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審議通過,向社會公布《江蘇省國家稅務局關于公布一批全文廢止或失效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的公告》(江蘇省國家稅務局公告2017年第2號)。
二、全文廢止或失效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說明
《公告》發布的全文廢止或失效的稅收規范性文件共2件。廢止或失效的原因主要包括:
1.原文轉發總局2017年1號公告中列明的廢止文件,故作“全文廢止”處理。
2.原文轉發總局文件,因省局未增加或補充任何涉及納稅人權利義務的內容,故作“全文失效”處理。此類文件的失效僅指省局文件,相應轉發的總局文件效力以總局公布的文件效力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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